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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即省属、海口市属单位由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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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所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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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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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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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织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所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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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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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的单位除携带以上证件外,同时还需提供工商部门的变更申请书或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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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丢失补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除以上证件之外,还必须携带单位遗失证明及在《海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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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代码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间:每年1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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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年检过的单位,年检、换证时所需证件与初次申办相同,凡上一年度已进行年检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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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有关部门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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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不按规定进行申办、变更、换证和年检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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