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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2003]445号)的精神,为了做好我省2004年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培育选拔质量专业人才,满足我省质量振兴事业对质量人才的需求,并为关键岗位实行职业资格上岗制度做准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2004年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为:2004年1月5日-2月5日。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3C生产企业,海南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海南省质量奖获奖企业应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考,各企业从事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安排参加质量工程师考试。

    二、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两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人员,在申报初级资格考试时可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已受聘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人员,在申报中级资格考试时可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四、考试时间:200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6月13日(星期日)在海口举行,各级别、科目时间为:

    上午 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14:00-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五、报名地点:各市、县的报名在市、县人事劳动局;海府地区的单位可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报名(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二○○三年十二月

 

    主题词:质量 职业资格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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