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国际合作开展情况

    我国已与阿根廷、罗马尼亚、朝鲜等21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动物检疫协定,与美国、英国、日本等26个国家签订了135个单项动物检疫条款;与朝鲜、原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匈牙利、荷兰、前苏联签订了双边植物检疫协定,与加拿大、新西兰、智利、乌拉圭等国签订了植物检疫合作备忘录。与美国、法国、英国、丹麦、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国签订了200多项动植物检疫条款和协议。通过加强国际间的检疫技术研究合作和检疫风险分析研究合作,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国际间的双向检疫认证制度。

    我国目前已加入了“亚洲和太平洋区域植物保护组织”,正在申请加入国际兽疫局(OIE)。作为乌拉圭回合的全面参加方,我国政府已签署了《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并将承担其义务和权利。亚太经合组织(APEC)2001年标准一致化分委会(SCSC)第二次全体会议昨日在深圳圆满结束。会议经过多方讨论和修改,通过了中国提出的《SCSC跟踪WTO/SPS措施委员会发展动态的工作计划》,以该工作计划为原则,中国将进一步加强WTO/SPS方面的工作。

    今年2月,在北京举办的SCSC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将“跟踪WTO/SPS措施委员会的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决定由中国和墨西哥牵头开展此项工作。  

    2001年4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防止检疫性实蝇随进口水果传入,决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防止外来检疫性实绳传入的预防体系,以便及时发现疫情并采取有效的封锁根除措施。按照WTO《关于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协议)的原则, 使用国际通行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管理措施,解禁允许美国、智利等国地中海实蝇非疫区的水果在一定的检疫条件下输入国内。

    我国是世界上的第一烟草生产大国和消费国。烟草的生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至今仍没有发现烟草霜霉病,为了保护我国的烟草生产和生态安全,为此对进口的烟叶采取了严格的限制和检疫措施。我国以前严禁从烟草霜霉病疫区进口烟叶,但是在SPS协议中的疫区新概念、风险评估、适当的保护水平等框架下,分别对待进口了部分疫区的烟叶和没有卵孢子、存储2年以上的烟叶。在卵孢子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对于有卵孢子报道的美国、加拿大、欧洲国家,仍然禁止进口。但是,美国和加拿大在我国相继解决了小麦和水果问题之后,声称,在继1979年发现卵孢子后再也没有发生,提出对于烟草霜霉病进行输华前的解禁工作。

    应加拿大方面的邀请,检验检疫支社的林石明同志受国家检验检疫局的委派,于今年2000年9月5日至20日对加拿大的烟草霜霉病进行考察。在考察了加拿大烤烟上烟草霜霉病在田间和收获烟叶的发生情况,烤烟生产、收获、加工、包装和储存,检查了卵孢子的发生情况,评估加拿大方面关于卵孢子灭活试验等之后,与加拿大的烟草霜霉病专家和加拿大检疫机构就今后的农产品贸易的植物检疫问题等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为我国进口加拿大烤烟的输华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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