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条款

保留
    15.1 没有得到其他成员的允许,不能对本协定中的任何条款提出任何保留。

复审
    15.2 在世界贸易组织(WT0)协定生效后,各成员应立即把现行的或将采取的实施和管理本协定的措施通报给委员会。此后,对这些措施的任何变动也应向委员会通报。

    15.3 委员会应参照协定的宗旨,每年对协定的实施和运作进行复审。

    15.4 世界贸易组织(WT0)协定生效之日起,第3年年底之前,以及以后每3年结束之前,委员会应对本协定的实施和运作包括与透明度有关的条款进行复审。在不损害第12条规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成员间的相互经济利益以及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对权利和义务的调整建议。根据实施本协定所取得的经验,若需要,委员会可以向商品贸易理事会提出对本协定进行修改的提案。

附件
     15.5 本协定的附件是本协定整体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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