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韩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网站发布2025年第2045号总理令,修订食品标签及广告法实施条例,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为确保消费者在使用条形码或其他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标签信息时,食品和畜产品必须标注储存说明;保健食品必须标注储存说明、摄入量、摄入方法和食用注意事项;
(2)无论信息显示区域大小如何,相关食品上显示的字体大小必须至少为12磅,字体比例必须至少为90%。未在相关食品上显示全部或部分所需信息,将被视为首次违规,对第二次违规处以7天停业处罚,对第三次违规处以15天停业处罚;
(3)新规定的过渡期为2025年12月31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law.go.kr/lsSc.do?menuId=1&subMenuId=23&tabMenuId=121&query=#E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