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信所积极做好全省实施组织机构代码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工作

2015-06-12 16:31:11 文章来源:   发布人: 邓婷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0号,第158号修订)的规定,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年报基本信息报告制度的公告》(琼质技监公告〔2015〕3号),决定自2015年5月2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制度,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年报制度”)。省标信所积极采取多项举措以保证年报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是在年报制度实施前对代码网上年报系统进行了多次测试、修改及部署,以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
    二是指导代码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代码年报制度工作。
    三是将省局的年报制度公告通过公文交换或邮寄的方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同时在海南质量网上公布年报制度公告全文。
    四是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对代码窗口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的电话咨询工作,及时解决在年报中所出现的问题。
    截止到6月11日,全省已有9011家组织机构办理了年报,其中网上年报8315家,纸质年报696家。代码年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代码工作效率,简化了组织机构的办事流程。今后省标信所还将不断完善代码年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代码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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